公積金制度已經走過了10多年路程。最近幾年,因其繳存覆蓋面、提取門檻等問題,民眾要求修改完善的呼聲越來越高。《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改已歷時數年,至今仍未完成草案稿。專家透露,目前住建部正研究公積金改革,“條例修改緩慢源於利益博弈。”(《新京報》6月18日)
  從“在2012年6月前完成”到“2013年要完成”,再到“繼續開展修訂工作,儘快上報國務院法制辦”,《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不僅屢次爽約,甚至不再有時間表。經驗告訴我們,凡是難產的法規,其背後必然存在既得利益的阻撓;“條例修改緩慢源於利益博弈”,這近乎屢試不爽的常識。
  通過梳理住房公積金那些盤根錯節的舊聞,就能稍稍掀開“既得利益”的面紗。比如說,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圍繞住房公積金的新聞中,出現最多的就是“挪用、擠占、貪污”這些詞。這幾年情況稍有好轉,公積金腐敗醜聞不再頻繁出現,但部門利益的掣肘仍是緣由之一。想想看,那麼大一筆資金,光是增值收益就非常可觀,如果內控和監督機制不完備,腐敗空間恐怕不小。
  街頭巷尾隨處可見套現公積金的小廣告,這同樣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它說明公積金提取制度不夠人性化,但更重要的是,某些人繳存公積金過多,正規途徑根本用不完。之所以騙取公積金的很大一部分是公職人員,正因為這部分人群改善住房的需求已獲得滿足,所得到的住房公積金補貼又較多,但又不符合面向低收入者的提取人性化政策,於是只好通過種種非法手段去套取。
  去年曾有媒體報道,蘭州石化僅每月公積金繳存額就達1.4萬元,是當地職工月均收入水平的5倍多。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原則上不高於12%,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兩倍或三倍。但這樣的規定,在很多地方根本得不到遵守,高額公積金儼然已成某些階層合法的避稅區(公積金免稅)、藏匿高福利的“黑洞”、“抹平”收入差距的法寶,以及一些人侵吞國有資產的妙招。
  相比之下,數據顯示,非公企業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不足20%;就算繳存覆蓋面較大的地方,很多企業職工也只有象徵性的每月十幾元公積金。在全國範圍內,住房公積金的行業差距、區域差距巨大,已是普遍現象。這與讓普通職工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買得起房的公積金制度設立初衷,顯然有些背道而馳。
  公積金條例修訂,必須破除既得利益阻撓。這兩年,很多地方對公積金提取範圍有所放寬,以幫助低收入家庭提取使用公積金,這當然是一件好事,但也要防止高繳存者藉此套取公積金。
  公積金的主要問題除了提取,還有繳存和貸款。在繳存方面,既要“托底”——讓更多普通職工都能享受到公積金待遇,也要“限高”——不能讓公積金成為變相福利和逃稅黑洞;在貸款方面,無論是世界銀行的調查,還是審計署的報告,都證明公積金貸款主要是使收入較高的家庭受益。為此,既要限制多套房頻繁使用公積金貸款,也要為首套房享受公積金貸款提供更多支持。  (原標題:公積金條例修訂為何難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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